关于做好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秋季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各位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 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秋季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毕业生相关工作主要指毕业资格审核、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书发放、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位申请等工作。
二、工作模式
毕业生相关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各相关学院具体实施。
三、具体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审核依据
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审核。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线上学习情况、作业、测验、实验等)。课程成绩合格的标准为百分制须大于等于60分。
欠缴学费及学信网无毕业照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本届毕业资格审核名单,学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2.审核流程
毕业资格审核按照初审-复审的流程进行,复审结束后,将毕业审核结果通过系统上报至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汇总《南宁理工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统计表》,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为保证毕业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学院注意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0日前 | 完成网课补学 |
5月15日前 | 完成毕业班补考、阅卷、成绩回流;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登记 |
5月20日前 | 完成毕业资格初审、复审 |
5月25日前 | 学校组织学位申请,学院完成学位审核、评定 |
3.毕业审核不通过学生处理
《南宁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南理院【2024】18号)第九条规定,每学年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缴纳学费、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缓缴学费或休学手续,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病须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事须有相关单位证明。一学期不办理任何手续又不缴纳学费、进行学年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四十八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长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 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可颁发结业证书。第四十九条规定,学生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退学或被取消学籍的, 经本人申请,学满一学年及以上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足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以上条款视情况给予不能毕业的学生留级或退学处理。具体如下:经补考,一学年考核不及格课程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所开设课程三分之二的,应予留级。已达最长学习年限仍无法毕业的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二)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书发放
1.毕业生档案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装档,学院审核无误后,用专用封条封档存入学院档案室。
2.毕业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作。
3.校本部毕业生档案和毕业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发放。
4.学院在发放档案和证书时也要做好记录留存备查。
(三)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已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为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无误,请毕业班学生完成以下工作:
1.核对学历照片,确认学籍信息。
于4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学历电子照片,确认学籍信息。核对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根据提示,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已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学信档案。
(2)若忘记学信档案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请按照学信网“帮助提示”操作或联系客服。
(3)选择点击“图像校对”。
(4)核对界面显示的现阶段学籍信息,确定现阶段学籍信息和毕业照片无误,点击学历照片校对“正确”按钮,在弹出窗口点击“照片确定”。
2.及时反馈有误信息。
若学生参加了学历图像采集,核对时发现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或学历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集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号以学信网数据为准,无需校对。
(四)学位申请
今年毕业生学位评审与全日制毕业生同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后,学位申请工作随之开始,请毕业班学生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按要求申请。
四、注意事项
毕业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工作。
特此通知。